旧文

对“假言命题”的追问
2011-3-22 14:48 阅读(16)

昨晚看了一篇“果壳网”旗下“死理性派”主题站的文章,结果纠结了一晚上,再加整个上午。
现直奔主题。经搜索得知,这个问题在理论上叫“假言命题”,就是陈述某一事物情况是另一件事物情况的条件的命题,它的形式是“如果A则B”,并规定“当且仅当A真B假时命题为假”。这之中A叫“前件”,B叫“后件”,A和B都是“假言命题”的两个支命题。
我不明白的地方很简单,那就是为什么这么规定。在网上找来找去,所有的资料都不约而同地表达着同一个意思——用我的话说便是——你这么记住就行了(命题联结词“如果……则……”被理解为“前件真而后件假”是假的 ),我们讨论的问题都在这个基础之上。这就比如告诉你“1+1=2”,你知道怎么用来解释“1+2=3”就好,不用讨论为什么“1+1=2”这种没有意义的问题。现在的情况是,“当且仅当A真B假时命题为假”很显然是可以解释个所以然的。
回想高中,我们学过“简易逻辑”,里面有“充分条件”、“必要条件”和“充分必要条件”,还有“真命题”、“假命题”和“逆否命题”,当然还有最起码的“或”、“与”、“非”,这些与这个“假言命题”能扯上关系,但却没能上升到这个高度。
最后的最后,我意识到了,问题应该出在对“如果……则……”的理解上,不是常理中所理解的那样,应当像这样:假定A成立能推出B成立,并且默认A与B各自均能判断真假,那么,A成立必然推出B成立,“如果A则B”为真,必然不能推出B不成立,“如果A则B”为假,A不成立的时候,B成不成立与它都没有关系,因为A只是个充分条件,“如果A则B”为真,至此,所有4种情况都讨论到了。这样一来,总算是有那么一点点道道了。其实这么想也很简单,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想了这么久。
以上都是在理论范围内分析,回到实际生活中那就是另一种味道了,如果生搬这套理论,会被人认为是神经病的。比如“如果2是奇数,则2是偶数”,应用假言推理,前件为假,那无论后件如何,整个命题都是正确的。再绝一点,“如果我不是人,则你是X”,由于“我不是人”是不成立的,所以不管你是什么,整句话在数理逻辑上都没问题。
其实纠结来纠结去,我已经可以把假言命题的判定原则倒背如流了,加上自己那一段懵懵懂懂的理解,永远也不会记混了。更上一层,全文讨论的仅是“充分条件假言命题”,还有两种没有涉及,聪明的读者在看到开头说的“规定”之后一定会发现有个“Bug”,但逻辑上那并不是Bug,所谓“酒鬼悖论”以及由此升华的“爆炸理论(不是说宇宙的那个)”正是由此产生的。我觉得,我走到这里就可以了。

旧文》上有1个想法

  1. Pingback引用通告: 一次次擦身而过 | Thank you, Sami! United States WordPress Unknow Os

发表回复

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*标注